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构林法庭妥善审结一起因闪婚闪离引发的彩礼返还纠纷案,在法官的努力调和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小华(化名)与小强(化名)经媒人介绍相识不到一个月便于2024年6月办理了结婚证并开始共同生活。2024年12月,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导致感情破裂。2025年1月,小华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审理中,小强要求小华返还彩礼及“三金”。
案件开庭当天,双方当事人均有多位亲属到庭,构林法庭开庭前也了解到双方家人曾因二人离婚事宜发生过厮打并报警的情况,考虑到离婚纠纷涉及两个家庭的安宁,若处置不当极易引发更大的矛盾,法庭秉持“调解为先”的审判理念,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深入了解案件详情和双方争议焦点。
调解现场双方情绪对立,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承办法官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释法说理,试图引导双方当事人敞开心扉,但双方积怨颇深,均未作出让步,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为防止家庭矛盾继续升级,法庭将“面对面调解”转换为“背靠背”调解,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耐心向双方详细解释了关于婚约彩礼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最高院、省高院相关指导性典型案例,让其明白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结合双方共同生活时间、家庭经济情况、彩礼数额、情感道德、婚姻习俗等方面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慎重理性对待双方的婚姻和财产问题。经过多番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逐渐发生转变,从最初互不相让到开始愿意倾听对方的意见,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小华当场返还小强部分彩礼及“三金”。
时下,社会思想观念越来越包容开放,“闪电式爱情”“闪电式婚姻”已经屡见不鲜,当激情褪去,爱情碰上现实生活,双方对彼此的不满也随之而来,但闪婚闪离给当事人和双方家庭带来的伤害是不可忽视的。在此,法官提醒,婚姻是神圣的,一定要建立在双方相知相识相爱的感情基础上。在对待婚姻大事时,要树立正确的婚姻观,结婚应是谨慎思考过后的选择,而不是一时冲动做出的草率决定,婚姻中的双方都要增强家庭责任感,努力经营好家庭,让婚姻走得更稳、更长远。(供稿:朱小旭、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