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后代理词的作用是:是对案件所有前期的总结,以使对你方有利的观点在法官严重更深刻。代理词可以重述庭审核心观点;进行补强说理;弥补庭审笔录的不足,方便法官参考;有力约束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标签: 庭后代理词 法庭辩论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