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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效力待定合同与无效合同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规定如下: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两方或者两方以上;

2.合同内容合法,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且一致;

3.合同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依法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效力待定合同与无效合同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效力待定合同与无效合同的主要区别如下:

1.欠缺有效要件的性质不同,无效合同欠缺的是合同的根本有效要件,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非根本有效要件;

2.效力状态不同;

3.有权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

4.受时间限制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应在法定的催告期间30日内追认,无效合同的确认不受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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